安全生产是底线、是红线、是生命线。危化品储存运营领域风险集中、事关重大,直接关系辖区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近日,鄂伦春旗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走进大农物资公司油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以能动检察履职护航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此次检查立足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事前预防、主动监督、防患未然”的工作原则,重点围绕成品油储存、库区安全管理、消防应急保障、日常制度落实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覆盖核验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结合油库运营实际,针对性聚焦油罐储存区域、卸油作业区域、管线设备区域、消防应急区域等重点场所,从硬件设施配备到日常管理规范,从岗位操作标准到安全防控体系,逐项开展细致查验,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运行整体情况,切实做到监督无死角、履职有力度。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实地巡查、台账查阅、现场问询等方式,对油库安全生产全流程进行细致核查。

现场核查确认,大农物资公司油库整体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序。库区功能分区清晰规范,储油设备、输送管线运行状态良好,防爆、防静电等安全防护装置配置齐全、运行正常;消防器材、消防设施配备充足、定点摆放、定期维护,全部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安全警示标识设置齐全、清晰规范,安全警示、风险提示到位。
同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日常巡检制度、安全值班制度、应急预案等资料完善齐全,日常安全排查、设备维护、安全教育培训台账记录完整、规范详实。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较强,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整体安全防控体系运行平稳有效,未发现安全生产违法及风险隐患问题。

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旗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持续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主责主业,紧盯危化品储存、交通运输、工矿企业等重点风险领域,持续开展常态化、精准化公益诉讼监督。通过常态化走访核查、普法引导、合规指导,持续督促辖区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持续规范经营管理、健全防控机制、夯实安全基础。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推动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监管共治,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辖区安全生产大局,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鄂伦春自治旗平安稳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