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陈少荣(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少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电话:0470-2858722 邮编:16545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7230200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