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今天是:
本院动态    
· 喜报丨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一案例...
· 协同联动强监管 精准赋能护民生—...
· 一院一亮点丨北疆蒙芽·鄂妮丨鄂...
· 喜报丨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鸿鹄...
· 宪法在前,使命在肩!鄂伦春检察...
· 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组织召开“毁...
法律文书    
·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晓刚涉嫌受...
·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明生涉嫌受...
·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袁光宇涉嫌受...
· 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齐扎拉涉嫌受...
·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韩非涉嫌受贿...
· 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许崇信涉嫌受...
典型案例    
· 内蒙古:发布第二批服务北疆文化...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
· 最高检发布“益心为公”志愿者辅...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联...
· 【央视新闻】以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 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最高检、司法部首次联合通报表扬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
时间:2025-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检、司法部首次联合通报表扬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扬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的决定》(下称《决定》),对伊彤等170名“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金枝、王彦杰等67名“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者”,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检察部、北京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等65个“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检察系统有33个集体和35名个人获得通报表扬。据悉,这是最高检和司法部首次针对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联合通报表扬。

落实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对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管理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等作出改革部署。今年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第十年。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合力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广大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监督,积极宣传我国法治建设成就,为促进司法公正、加强依法治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积极贡献。检察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从事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个人和集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保障制度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受表扬的个人和集体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电话:0470-2858722 邮编:16545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7230200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