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 一 部分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 、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 、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表
第 一 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 . 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 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体职责为: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 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 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 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 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 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 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 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法提出抗诉。
(七)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 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第一检察部
负责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 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 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 监督等工作。
2.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 品等犯罪,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犯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 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 审判监督等工作。
3.第三检察部
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4.第四检察部
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5.第五检察部
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 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
6. 综合业务部
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 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 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等工作。
7.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 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 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 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 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 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翻译 工作 。
8.政治部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 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 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9. 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为本 级预算 。
(一)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有大杨树派出院、甘河派出院和诺敏检察室,旗院设置五个检察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现有政法专项编63个,事业编7个,现有政法专项人员55人,事业编7人,聘用制书记员15人,退休人员49人,遗嘱人员1人。
(二)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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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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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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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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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321.83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11.55万元,减少了4.58%,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我院维修改造经费增多。
支出预算2321.83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了4.58%,减少原因主要是今年没有维修改造经费。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32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96.96万元,占比94.6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 差额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124.87万无,占比5.38%。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32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96万元,占比73.04%;项目支出625.87万元,占比26.96%;事业单位经 营支出0万元,占比0%。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232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0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9.6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11万元、住房公积金118.92万元。占比73.04%;项目支出625.87万元,占比26.9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无,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21.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219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124.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962.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1.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办案业务费。减少的 主要原因是我院去年新增消防项目。今年无大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86.7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18.9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2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 少了0万元,减少了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了0万元,减少了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71%;比上年预 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 行数减少0万元,减少了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5.75万元,包 括办公费2.8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3万元,维修护费49万元、租赁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 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万元、工会经费16.15万元、福利费22.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3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8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末,共有车辆7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 、项目支出情况明
(一)项目支出
2026年,项目支出预算625.87万元,其中办案业务费236.00万元,业务装备经费389.87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8个,公开绩效目标18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 目支出预算和基本支出预算2321.8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 的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 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 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卡“其他收入”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 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 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 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 映 单 位 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 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 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 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小旭 联系电话:16647093570
第六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