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联合阿里河森工公司、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阿里河分局、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29日,在阿里河镇莫日根广场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

“猎捕野生鸟类不仅触犯法律,更会破坏生态平衡,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公益诉讼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责任,要求赔偿生态损失。”在宣传展台前,检察人员向围拢的群众递上宣传册,向过往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禁止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的规定,并结合办理的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详解检察机关在野生鸟类保护中的职能——不仅能对猎捕、交易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更可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向违法行为人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督促其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让保护野生鸟类的意识浸润人心,形成人人参与、共护生灵的浓厚氛围。
野生鸟类的迁徙轨迹,是生态保护的“晴雨表”;公益诉讼的履职深度,是生物多样性的“守护线”。下一步,旗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府检联动”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以检察之力更好服务保障大兴安岭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