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网上被人恶意造谣,算不算欺凌?”另一位同学提出对网络安全的关切。检察官耐心解释:“这侵犯了你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明令禁止的网络欺凌。一定要保存证据,请家长或老师协助联系平台删除内容,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随后,检察官走进鄂伦春中学,面向高一至高三全体学生开展专题宣讲。针对高中生的认知水平与成长需求,内容聚焦“常见犯罪识别”“防性侵自我保护”和“防校园欺凌应对”三大核心主题:通过剖析盗窃、聚众斗殴等青少年易涉案例,厘清违法犯罪边界与后果;结合真实案例讲解性侵的常见形式与防范技巧,引导学生识别危险信号、学会拒绝与求助;进一步深化校园欺凌的应对策略,强化学生的法治观念与自护能力。

一个个贴近校园实际的问题,一次次细致专业的解答,让两校学生在互动与聆听中真正理解“学法、懂法、守法”不仅是对自我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尊重。课程结束后,许多同学感慨:“这堂‘开学第一课’比课本更实用,以后再遇到问题,我知道该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了!”

校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关键场域,法治教育是青春路上不可或缺的“必修课”。今后,旗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以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法律走到孩子身边、走进少年心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