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伦春自治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鄂伦春旗检察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岱岷在会上作报告。报告指出,2025年以来,旗检察机关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旗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履行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责,以规范促公正,持续加大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力度,调阅、审查法院民事审判卷宗257卷,提出的检察建议法院均采纳并整改到位,采纳率100%,实现对民事案件立案、审判到执行终结的全过程监督。
报告从“盯紧关键环节,实现精准靶向监督”“依托数字检察模型,构建智能监督路径”“注重以案释法,强化典型案例引领作用”“强化协作共治,凝聚司法监督合力”四个方面,汇报了2025年以来,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旗人大常委会认为,旗检察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全面、数据详实、措施可行,对旗检察院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提出几点建议: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着力增强涉民生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着力增强涉企民事检察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增强民事检察监督质效;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民事检察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着力提升民事检察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旗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旗检察机关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司法公平正义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持”。下一步,旗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接受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保障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