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云端“鸿鹄”振翅 护航北疆青绿》入选全区检察机关
“一院一品”典型事例。

2025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20周年,也是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第11年。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北方绿色安全屏障,鄂伦春旗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打造“鸿鹄绿卫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品牌,以科技赋能和协作联动为核心,用心用情守护山林碧水,不断探索创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新模式、新方法。

“鸿鹄绿卫队”取自“洪湖赤卫队”保护红色政权的谐音及意境。鸿鹄高飞,在兴安岭广袤的林海中,栖息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鸿雁和天鹅等鸟类,鄂伦春旗检察院以无人机为“空中羽翼”,在广袤林区开展立体化生态巡查,开创检察与社会协同治理新模式,以科技丈量山河,以法治守护青绿。
自成立以来,“鸿鹄绿卫队”共巡航取证40次,发现线索46件,办理案件32件,提出检察建议22份,切实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让检察监督与生态修复同频共振。这一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实践范例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传递着检察人以高远之志守护生态屏障的坚定信念,将地域文化与法治精神融为一体,让检察蓝与生态绿在北疆大地上交相辉映,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