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3月5日,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刘敬东副检察长出席聘任仪式并讲话,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田甜主持会议。
仪式上,田甜宣读了《关于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
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鄂伦春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丁照华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被聘任检察机关特邀检察官助理,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今后将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案件走访调查、证据收集、线索研判等工作,深入配合各项专业性较强的检察事务,尽全力履行好检察官助理的工作职责,不负重托、勇毅担当。
刘敬东副检察长为全体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
刘敬东副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向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祝贺和感谢,并就落实好相关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弥补检察官在专业知识方面的短板,进而破除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为办理专业性强的各类检察案件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技术支撑。
二是要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双方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法治桥梁,进一步深化交流、强化合作,凝聚共识,合理推进依法行政。
三是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积极沟通,多做探索,敢于突破,为“行政+检察”合作积累更多有益经验,提供可借鉴、能推广的样板,打造出一条具有鄂伦春特色的“行政+检察”专业化协作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