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井盖,大民生。窨井盖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为大力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重点对大杨树镇辖区内的窨井盖问题开展了走访、调查,发现城区多处窨井盖损坏或者严重凹陷。

01.依法主动监督
根据调查发现,大杨树镇辖区冬季时因积雪堆积、车辆常年碾压等问题,导致部分窨井盖损坏或缺失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待冰雪融化后,已经损坏或缺失的井盖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02.制发检察建议书
针对调查发现的窨井盖安全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保证道路行人及驾驶车辆的平稳安全路过井盖,旗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一方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窨井盖的安全管理,定期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另一方面,倡议相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反映身边的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脚底下的安全。
03.协作整改 及时解决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对破损、老化的窨井盖,立即启动了紧急维修和更换工作,对周边地区也进行了检查,确保没有其他的安全隐患。同时相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管理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04.下一步 继续履职
旗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动摇,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的价值追求。紧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钱袋子、邮寄包”等安全问题,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