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某某诈骗一案在鄂伦春自治旗法院开庭审理,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岱岷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满都拉担任审判长。

审查起诉阶段,李岱岷检察长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全面分析把握案件事实,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并充分听取辩护律师、被害人的意见,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对李某某提起了公诉。
庭审过程中,李岱岷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当庭出示了关键证据链,条分缕析,层层推进,严谨论证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最后发表了公诉意见。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既是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责任担当的生动实践,又是领导带头办案的率先垂范中得以具象化,司法权力的行使者走到办案前台,亲历程序之重、证据之真、裁判之慎。这种“领头雁”效应,正推动着司法队伍整体专业能力的水涨船高,促使司法权运行机制日趋精良,最终让每一案件当事人更真切地触摸到公平正义的肌理。
下一步,旗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此次检察长出庭履职的头雁效应,针对性强化公诉能力建设,让检察长带头办案成为撬动整体工作提升的有力杠杆,引领着全体检察人员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步履铿锵,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