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1231”总体思路要求,即坚持一条主线、站稳两块基石、扭紧三个关键、达到一个目标,对标“六个统一行动”“四个提升工程”,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以部门为单位,找差距,补短板,谋举措,激发工作新活力,以良好的工作状态,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开好新局、高位运行、高质量发展。听听各部门怎么说.....
第一检察部
2023年全区检察长会议提出的“整体进一、擦亮品牌”的目标,为旗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培育特色品牌指明了方向,为解决“有品牌无名牌”问题,未检办公室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打造亮点工作,积极探索构建“1+3+N”工作模式,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着力提升未检工作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做实有内蒙古特色的未检工作。

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切实整合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形成集案件办理、未成年人特殊制度落实、检察监督于一体的办案机制。
一是着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持之以恒把“一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同时对罪行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保持必要的司法威慑和教育警示,有效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依法宽缓到位,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促使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顺利回归社会。
二是注重与民事、行政、控告申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等内部协调联动机制。围绕未成年人校园安全、食品卫生、网络环境等重点领域,联合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依托“三个平台”即“校园+基地+网络”平台,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教育体系,全力营造安全、法治、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和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检察长带头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全院检察官时刻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投入法治进校园工作中,通过制作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宣传展板,录制未检精品网课等方式,丰富法治教育活动形式,增强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覆盖面。
二是依托体验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硬实力,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知识竞赛,邀请辖区中小学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前来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加深广大群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的重视程度和防范能力。
三是运用新媒体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扩大品牌效应。在以往直接针对未成年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主动将普法工作延伸到家长、教师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等社会群体,结合“开学季”、“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制作发布普法文章、短视频,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平台进行投放,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
旗检察院依法强化检察保护和监督职责,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在办案、监督、宣传中及时发现社会治理当中的问题,以“我管”、促“都管”,推动从源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坚持加强对旅馆、酒店、网吧、酒吧等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的督导,针对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整改履职,扎实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
二是积极推进入职查询制度,联合公安机关、教育局对前期的入职查询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新入职的教职人员进行入职查询,确保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同时深入推进强制报告制度宣传,邀请学校、医院、宾馆等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强化提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三是联合妇联、关工委等组织共同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平台建设,向学生、家长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整合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探索“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模式,筑牢未成年人的家庭监管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