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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落实上三级检察长会议| 各部门谈举措——大杨树派出院
时间:2023-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参加了上三级检察长视频会议后,派出院检察人员对于2023年的检察工作有了更清晰的思路,我们将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保持一致,立足岗位,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刑事检察

深化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依法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尤其是对于逮捕后因客观证据变化而导致的可能被判处缓刑、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改变强制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穿于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起羁押案件中。

助力环境资源生态保护

切实加强内蒙古生态环境资源生态保护,大杨树派出院目前受理两个森林公安局移送起诉的案件,类型多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上级院对口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做好与公益诉讼部门的配合以及线索移送,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共同推动案件的办理和问题解决。

加强对公、法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

在工作中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对其办理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进行核查,以便于及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法检分歧较大案件及时向上级院征求意见。

突出解决“三高两低”

严格按照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检察‘三高两低’问题治理统一行动”的相关要求,突出解决“三高两低”:一是认真学习“三高两低”典型案例,以反面典型为戒;二是存在重大争议案件在作出决定前报上级院征求意见,确保案件办理质效;三是自查自纠,找准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

发挥地域优势,承担法律宣传责任

协助旗院刑检部门在大杨树地区各类案件办理的同时,配合开展预防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法律宣传活动;协助配合未检部门在大杨树各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法律宣讲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同撑起法治蓝天。

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

加强沟通用好大数据平台

民事部门及时与法院协调沟通,收集案件线索,拓宽监督渠道,并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力度;在线索收集、案件办理方面及时与上级院对口业务部门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智慧检务”积极作用,通过民事智慧检务平台发现案件线索,提升案件受理数。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对制发的检察建议,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回复,对行政机关到期不整改的案件,及时进入起诉程序;加强溯源治理,对已回复的案件,及时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注重责任衔接问题

对于刑民交叉、行民交叉案件,要统筹考虑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衔接问题,处理好民事赔偿与刑罚适用、民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关系,达到互相促进的效果。

队伍专业化建设

2023年我们继续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积极参加上级院开展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活动,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干警的监督能力,为基层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积蓄力量。

三、控申、刑事执行检察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各项工作

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加强对辖区派出所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的检查,稳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确保监督实效;同时加强与旗院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络,在日常工作中多请示多汇报。

拓宽司法救助渠道

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与上级院的良性互动,积极发现线索、与民政、残联、街道社区等有关单位沟通联系,拓宽线索渠道;充分运用“检察+”模式,积极带动社会企业参与到国家司法救助当中,更好发挥“救急解困”功能。

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

抓实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严格执行“7日内程序性结果性回复、三个月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大杨树派出院将继续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迅速补齐检察工作短板,以“质量建设年”为推动,紧盯数据指标、提炼总结经验、对标看齐先进,加强与上级院的沟通协调,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鄂伦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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