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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8-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工作回顾 

  牢记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依法主动服务地方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25人,131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问题,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9人,涉案金额110余万元。同时,全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选派2名干警村,为村委会解决档案柜、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全年共投入资金十余万元,此外,组织全体干警慰问帮扶款物价值32980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平安环境。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批准逮捕8397人;提起公诉222件301人依法决定不批捕55人、不起诉22人。坚决打击故意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62人,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依法惩治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9人。其中,对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徐某等8人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提起公诉,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依法惩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19人。其中反贪部门立案711人,大案2件;反渎部门立案38人,特大案件5人,要案1人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在今年的“5·02”火灾发生后,我参加了市院组建宣讲团,200余名干部职工接受了警示教育,取得较好的效果。 

  ——依法加强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件2人,监督撤案11件13人。追诉漏罪2起,漏犯6人。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件17人。开展刑罚执行与监管违法监督42件。开展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监督29件。立案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1件,涉案金额24.7万元,向监察委移送线索1件。依托“互联网+”理念为引领,创新打造“智慧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平台,被呼伦贝尔市检察院评为“一院一亮点”项目“三等奖”。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行提请各类监督案件35件。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20件,均被采纳。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5件次,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24人次,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我院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二、聚焦司法改革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行使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定岗。统筹推进财物管理改革,已完成资产上划工作,检务保障系统全面运行,预算、算、资金申请有序依托自治区财政一体化系统全面开展。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以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均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依法整改3件,向旗人民法院提起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得到判决。同时,积极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797.59亩,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如期完成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及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人员的转隶工作,同时做好案件线索和固定资产移交等工作,实现了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三、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系列文化育检活动,其中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21名干警与19名留守儿童帮扶结对,并捐款9500元。我院荣获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创新建成呼伦贝尔市检察系统首个“检察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信息。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当事人以及近亲属查询,提供服务31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702条信息,微信发布信息169条,客户端100条。2017年第一季度微信进入全国检察微信榜单(区县榜)第9名,同时,获得全区检察机关“最佳新媒奖”和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新媒体奖”。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总体目标和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委和上三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水平,为我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精准服务中心大局。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促进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二要顺应法治建设新目标,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三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定维护公平正义。回归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使司法属性进一步凸显,更加突出检察机关在司法领域的能力作用。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提高法律监督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四要顺应司法改革新方向,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加强慧检务建设,将“智慧公诉”作为“一把手”工程,加速推进“三远一网”和“出庭一体化”建设促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要顺应从严治检新要求,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按照增强“八种本领”的要求,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能力素质。深入推进“八化”示范院建设、精细化管理、创新创优等活动,全面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打造“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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