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筑牢检察人员廉洁司法“防火墙”。现将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三季度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2年第三季度,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件,填报主动过问2件。
下一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自觉落实“有问必录”,强化“有责必究”,定期公布落实情况,并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督促我们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