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
一、刑事检察监督: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件15人,批准和决定逮捕案件10件1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7件67人,起诉24件2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收到答复3件)、撤案6件(收到5件),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1件。追捕2人、追诉5人,纠违10件。
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监管场所检察监督,提出纠正违法12件、检察建议3份。规范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提出纠正违法5件、检察建议2份。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提出纠正违法2件。以上全部采纳并办结,五托管、漏管、再犯罪收监案件。
三、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6件。其中办理对生效裁判结果监督3件,提出检察建议2份,法院裁定再审1件,1件正在办理当中。2022年提出的1件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今年裁定再审,1件提请抗诉案件法院今年开庭后依法改判。办理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份(法院已采纳并回复)。办理执行行为违法监督案14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件(法院均采纳并回复)。
四、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件。其中,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制发行政违法检察建议6份(均回复被采纳)。
五、公益诉讼检察:2023年以来,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件,行政机关恢复整改2件,2件未到回复期。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发出诉前公告6份,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追回欠缴税款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