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助力美丽乡村建设,鄂伦春旗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部分乡村存在随意倾倒露天堆放垃圾的行为向当地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清理非法倾倒的垃圾并加强日常管理,目前非法倾倒的垃圾已清理完毕、地块恢复原状,取得良好成效。
近日,鄂伦春旗检察院在开展乡村环境污染线索排查中发现辖区部分乡村存在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环境的案件线索后,立即组成办案组深入实地开展调查核实,发现诺敏镇部分乡村小区周围,人行道两侧,随意倾倒、露天堆放生产生活垃圾,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人居环境。针对调查情况,鄂伦春旗检察院向当地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整治非法倾倒、露天堆放的垃圾,并加强日常管理保障镇区及乡村环境卫生。
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卫部门对相关村屯中随意堆放、倾倒的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并根据实际需求为两个村安放垃圾箱共计200余个,并加大了垃圾清运力度,做到垃圾无溢满、无积压,车走清场,防止蚊虫滋生,确保村民居住环境干净整洁。
目前,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非法倾倒的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干净,地块恢复原状。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对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中面临的普遍性的突出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进类案同步解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督促行政机关加强乡村环境治理监管和宣传工作,做好垃圾、废品分类处理和收运工作,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