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权,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四川达县人,1989年5月参加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大学学历。现任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大杨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分管大杨树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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