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5-908017
二、合同名称: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5-615928
四、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_呼伦贝尔市_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5548053781
供应商(乙方):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文举轮胎修理部
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联系方式:188470455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1 |
车辆维修,采购数量:1.0000; |
1(个) |
¥3,960.00 |
¥3,960.00 |
车辆维修 |
合同金额: 3,96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玖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