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5-925305二、合同名称: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5-633326四、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_呼伦贝尔市_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5548053781 供应商(乙方):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鹏达汽车养护维修中心 地址:阿里河镇八委龙华路4号 联系方式:15847021133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1 |
车辆修理,采购数量:1.0000; |
1(个) |
¥9,720.00 |
¥9,720.00 |
车辆修理 |
2 |
车辆修理,采购数量:1.0000; |
1(个) |
¥5,840.00 |
¥5,840.00 |
车辆修理 |
3 |
车辆修理,采购数量:1.0000; |
1(个) |
¥6,320.00 |
¥6,320.00 |
车辆修理 |
4 |
车辆修理,采购数量:1.0000; |
1(个) |
¥6,720.00 |
¥6,720.00 |
车辆修理 | 合同金额: 28,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1日至2026年05月2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合同附件: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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