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今天是:
本院动态    
· “检察蓝”守护“文化魂”:检察+...
· 北疆萌芽·鄂妮丨多方联动邀商户...
· 北疆萌芽·鄂妮丨“精准监督 暖心...
· 普法丨检民同心筑防线,禁毒普法...
·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示范引领提...
· 党组书记讲纪律作风专题党课暨整...
法律文书    
·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薛建华涉嫌受...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牛弩韬决...
·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马先明决定逮捕
· 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鸿儒决定逮捕
·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邹进涉嫌受贿...
·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杜玉波涉嫌受...
典型案例    
· 身边公益|小河小湖治理有大文章
· 云南: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精准矫治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 与最高检调研组同行·一线探访|福...
· 江苏南通海门区:下沉“华侨村”...
· 线上线下齐发力?强化仿制军服乱...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无人机飞进村屯田间!法治宣传筑牢毁林毁草毁湿“防火墙”
时间:2025-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专项行动总体部署,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提升人民群众依法保护林木草原生态环境的意识,4月29日,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李岱岷一行组成三个宣传组开展打击毁林毁草毁湿集中整治专项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李岱岷检察长带领检察人员组成三个宣传小组陆续到烟囱石村、青松沟村等村屯,与村民唠家常,用老百姓听得懂、记得牢的语言,详细讲解毁林毁草相关法律知识,向村民发放宣传手册,以案说法,让村民群众了解到破坏环境不仅会影响生态平衡,还可能触犯法律并承担相应责任,并宣传了严禁春耕时期在林内违规丢弃农药瓶,严禁在村屯周边林缘地带丢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行为。

田间、地头、入户宣传,活动中,检察人员通过无人机广播、悬挂横幅等方式,重点对毁林毁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摸排重点监管人员,实地对地块进行初步摸排,引导村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自觉抵制非法行为,共同维护生态平衡。

下一步,旗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针对重点人群、关键时段开展常态化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让村民对毁林开垦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更深刻、更直观的认识,增强生态保护意识,为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电话:0470-2858722 邮编:16545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72302000104号